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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数字经济联合会近日印发五项核心管理制度

2026-06-02 来源:河北省数字经济联合会

  为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架构、完善运行管理体系、强化党建引领作用、提升规范化运营和科学化管理水平,近日,河北省数字经济联合会经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圆满完成党建制度、理事会制度、监事会制度、会议制度、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五项核心规章制度制(修)订工作。

本次五项制度制(修)订严格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要求以及《河北省数字经济联合会章程》,借鉴兄弟省市社会组织先进管理经验,立足联合会发展实际,坚持党建引领、合规规范、职责明晰、高效务实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全面梳理完善治理规则与工作流程,构建起权责清晰、运行顺畅、监督有力、管理规范的制度体系。

一、党建制度

坚持把政治建会摆在首位,筑牢党建引领发展根基。制度明确党组织设立标准、组织架构、人员组成及书记任职原则,落实党组织与理事会班子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机制,厘清党组织核心职责与工作边界。建立重大事项党组织前置审议机制,严格落实 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意识形态风险研判等组织生活制度,推行“党建+业务”融合发展模式,同时从场地、人员、经费等方面保障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工作,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联合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二、理事会制度

明晰理事会决策定位与履职边界,健全议事决策和换届管理机制。制度明确理事会作为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和重要决策机构的职能定位,规范理事遴选、选举罢免、届中增补、任职回避、任期管理等要求,细化负责人任职资格、产生方式、任期限制及兼职管理规定。严格界定理事会与会长办公会权责划分,明确涉及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必须由理事会集体决策,规范会议召开频次、参会比例、表决规则、会议纪要与档案管理,强化党组织对理事会重大决策的监督指导,保障理事会规范履职、科学决策。

三、监事会制度

完善内部监督体系,筑牢合规运营监督防线。制度明确监事会组织架构、人员构成、任职条件、任期及任职回避要求,厘清监事会列席会议、履职监督、财务核查、问题反映、人事罢免建议等法定职权,规范监事长工作职责、监事会会议召开规则、表决程序及议事留痕管理。明确监事会可开展专项调查、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履职,所需经费由联合会保障,切实形成决策、执行、监督相互制约、相互协调的治理格局。

四、会议制度

系统整合全类型会议管理规范,提升办会质效与工作执行力。制度全面梳理会员(代表)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监事会、会长办公会、专题工作会、秘书处办公会、分支机构会议等各类会议类型,确立高效、节约、合规办会原则。细化各类会议召开频次、参会人员、议题征集、通知时限、主持规则、表决比例等硬性要求,严格分支机构办会审批流程;统一规范会议筹备、通知发布、会场组织、记录纪要、签发流程、档案存档及保密纪律,明确会议决议落实督办机制,以制度化规范保障日常工作高效运转。

五、信息公开管理制度

健全信息公开机制,提升联合会运行透明度与公信力。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、公开渠道、发布原则与保密边界,划定基础治理信息、章程制度、财务会费、重大活动、服务项目等公开内容,严格涉密信息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信息不予公开底线。规范信息公开审核、签发、报备全流程审批程序,明确理事、监事及工作人员信息保密义务,严控未经授权对外披露内部未公开信息行为,同时建立信息更正、动态告知及档案留存机制,主动接受会员及社会监督,保障会员合法权益。

此次五项核心制度制(修)订,是联合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、夯实内部管理基础、推进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举措。下一步,联合会将严格抓好各项制度落地执行,以制度建设赋能数字经济行业服务、产业赋能、平台搭建等重点工作,持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和服务行业、服务会员、服务社会的综合能力,为河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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